又是一年毕业季
高校毕业生档案
关系到今后的
工作、选拔、任用、考核
小爱从义乌市人社局了解到
档案转递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大学生毕业后,各类高校应及时将离校毕业生档案移交给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也就是说,大学生毕业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主动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将毕业生档案主动转递至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此为高校主动行为,不需要毕业生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各高校转递毕业生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务必要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请将以下档案转递信息
告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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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C6号
档案转寄单位
义乌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79-85435275
档案接收联系人
档案室
邮编
322000
工作人员再三提醒
因毕业季档案量较大
到档信息以“浙里办”APP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 ↓
下载并注册登录“浙里办”APP→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人力社保局→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本人也可以拨打0579-85435275电话查询。如显示“未查询到您的人事档案信息”说明档案还未寄到,请耐心等待学校寄出。
值得一提的是
当前
我省已取消
以下三项就业手续
第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单位为浙江省内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鉴证。
第二,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单位调整和从省外调整到浙江省内就业的,不再办理就业调整手续;从浙江省内调整至外省的,根据接收地要求办理。
第三,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但《报到证》仍需发放,请高校毕业生妥善保管,其副本《通知书》放入档案。
目前,我市相关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不用专程跑到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 林晓燕
编辑 | 金龙
一审| 应悦
二审| 陈锦锋
终审| 沈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