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为什么要欺骗(银广夏为什么造假)

2003年9月16日,宁夏银川中级人民法院才对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例中,注册会计师被判刑事犯罪蹲大牢的绝对是少数,大多是由证监会对其进行处罚。

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像审计安然的安信达一样,在银广夏造假曝光以后,迅速地没落,解散。中天勤的审计失败体现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初期缺乏规范的特性。

审计责任

1、对明显存在异常的现象未予以关注。

前面提到过,银广厦水电费用、物流费用、税费明显跟收入规模不匹配,这些异常现象并不需要注册会计师做很多实地的调查,仅从账务资料就可以发现。

而且银广夏的收入完全依赖国外的单一客户,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只需调查清楚这个客户的背景,就可以完全满足审计重要性的要求。

2、审计流于形式。

中天勤在对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时,收到的回函却是另一家德国公司在北京办事处发来的,并且函证不是由中天勤亲自发送,而是由银广夏代办。


银广夏伪造的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合同仅有166字,可想而知,这样的造假流程是多么粗糙。除了民间借据,商业合同仅有166字的实属少见。

注册会计师有100种方法发现并揭露银广夏的造假,然而最终的结果是没有。这就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不是发现不了,而是不想发现。

中天勤有没有和银广夏串通,一起欺骗股民?这样的问题只能仅仅停留在猜测,因为很难有直接的证据证明。

除了像安达信那种故意销毁资料的,中天勤不会傻到和银广夏的串通留下任何纸面证据,他们在法庭上申辩:我们也是银广夏造假的受害者。

现金流异常

当注册会计师选择不发现造假的时候,从现金流的角度,投资者有没有能力避开像银广夏这种造假的坑?

用经营现金流入÷营业利润,可以衡量企业盈余的质量,一般情况下,这个指标等于1,才代表企业100元的利润对应收进来100元的现金。

通过上图,可以明显地看出,银广夏的利润完全停留在纸面上,甚至在1998、1999这两年的时间里,还要倒贴钱出去。

经营现金流入/营业利润的数值分别为-12.3%(1998)、-4.8%(1999)、27.8%(2000)。

这就好比生意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一看账面赚了100万,感觉还不错。可是一看手头的现金,还要倒贴出去10万块,只能从自己去年赚的钱或者通过找别人借来填这10万的窟窿,这样的生意越做越死。

现金为王,对于投资者来说,在现金这块应该是一票否决权。

没有现金的利润,再辉煌都是虚假的泡沫,要么利润是假的,要么最后被欠钱的拖垮。

这个指标衡量应该排除那些那些专门囤货的商贸企业或者某些房地产公司,这些人货物买来或者房子建好,捂着不卖,等往后价格上涨了再卖。

这样的公司在某一年大量的现金流出但是收入却很少,因此也会造成经营现金净流入出现负值。

买银广夏股民后来都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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