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往来资金(什么叫往来资金-)

目前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相互借款的现象较为普遍,那么企业的这种借贷行为会涉及哪些税费以及应该如何合理避税呢?

1、借贷行为涉及的相关税费

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发生借贷行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均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但不涉及缴纳印花税(很多网友说还要根据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但是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类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

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是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如果贷款方为自然人的,其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根据规定其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合理避税方法

根据财税〔2019〕20号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企业集团内成员无偿资金拆借,统借统还也免缴增值税。但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基于上述规定,对于关联方之间借贷事项较多的企业,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集团化备案,有效减免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