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钱包添加银行卡为什么老是提示信息不符(qq钱包添加银行卡证件不符)

卖几张银行卡、手机卡给别人,赚几个“小钱”,又不直接实施诈骗,咋就构成犯罪了呢?

注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

近日,公安河东分局大直沽派出所接到孔先生报警:其在刷单时,被骗了近14万元人民币。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孔先生在QQ群聊中看到可以刷单获利的消息,于是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某某软件”的APP用于刷单操作。

随后,孔先生按照对方指示给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充值,但要提现时,对方称因其操作有误,需再次转账进行解冻,经多次高额转账后,孔先生发觉被骗,而此时,已累计转账了137300元人民币。

办案民警从对方指定转账的账户入手,发现有2张涉案的借记卡流水高达70余万元,而这两张借记卡都指向同一个持卡人孟某梅(女,49岁,山东省人)。据此,民警判断孟某梅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经进一步工作,办案民警远赴山东省淄博市,将嫌疑人孟某梅成功抓获。

经讯问,孟某梅对自己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将自己名下的借记卡租借给他人,并从中获利18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孟某梅已被公安河东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1.网络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不要轻易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

3.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转自:平安天津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