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然存在(什么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区分和统一的基础)


实践是自然存在(自在世界)与社会存在(人化世界)区分和统一的基础

物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展现出发展的多样性。人类的产生使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发生了新的飞跃,并通过人的实践形成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区别。马克思从实践出发去揭示社会的本质,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从而阐明了社会与自然的区别与联系。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要把握以下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物质世界被区分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两大领域。自然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客观世界,包括了人类活动尚未触及的自在自然以及打上人类活动印记的人化自然(人化世界)。人类社会是人在自然界开展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机系统。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都具有客观实在性,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形成的自然基础,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并不断改变着自然界。人类产生以后,自然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以新的形式延续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通过劳动实践,人不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更主要的是社会存在物。通过劳动实践,人类社会既构成了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又形成了自身特殊的发展规律。因此,只有通过劳动实践,才能够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马克思主义确认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也就是把社会生活“当作实践去理解”。社会生活是对人们各种社会活动的总称。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实践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全部社会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改造社会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