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19日,濮阳惠成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濮阳惠成详细解释净利润增速远高于营收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深交所下发的首个中报问询函。
详细内容如下:
1.2019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31.01万元,同比增长9.78%;实现净利润7,128.26万元,同比增长36.31%。请你公司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情况等详细解释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
2.2018年1月,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9,364.91万元,用于投向年产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以下简称“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项目”)、年产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以下简称“3,000吨氢化双酚A项目”)、年产1,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三个项目,其中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项目、3,000吨氢化双酚A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0年1月1日、2019年10月1日,但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个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0%、13.10%,投资建设进度缓慢。截至报告期末,年产1,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100%。
请你公司:(1)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说明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项目、3,000吨氢化双酚A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
(2)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上述两个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你公司在充分、审慎论证基础上更正披露。
(3)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重新论证上述两个项目的可行性,包括不限于项目经济效益评价、项目必要性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发展前景分析、项目审批情况等,说明是否与你公司2017年6月披露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详细说明原因。
(4)补充披露1,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其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及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效益情况。
责编: 刘赟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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