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案实施细则
1. 前期准备:
1.1、收集资料
税务局应当向出卖人及购买方收集交易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同、税务发票、土地证等资料,并督促出卖人和购买方完成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1.2、审查核实
税务局应当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认真审核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 土地增值税清算:
2.1、计算土地增值额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当以土地权属转移登记的时间为参照,取得土地的出让价格与该土地权益转移前的评估价格的差额为增值额。
2.2、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税率。
3. 税务处理:
3.1、出具税务通知书
税务局对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进行审查,并对有误的情况进行跟踪和整改。对确实需要缴纳税款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出具税务通知书。
3.2、加强税收征管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监督管理,建立土地增值税档案管理,加强税收征管。
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案的实施细则。税务局应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税收收入的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