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范本通用条款(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模板)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模板

第一部分:合同的建立和解释

第一条:合同的设立

本合同系建筑工程承包方与业主之间所订立的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和所依据的有关文件,是约定各方合作内容和条件的权利义务凭证,必须互相垂问和严格履行。本合同自彼此签订之日(手写或盖章),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均应对工程的内容和执行时间有共同理解,如对本合同内容有异议应当另行协商一致。

本合同经批准后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如需要补充协议或更改合同条款,应当在书面形式下协商一致,且需经双方印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本合同中,涉及到的全部工程的合同价格如下:

按照税前含税价款(以人民币计算)支付,总价款: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万元整)

双方同意: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分期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后面的条款中具体描述。

第三条:工期及履行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__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手写或盖章)起算,请承包方根据工期安排开展工作,并保证准时交付

建筑承包方应当履行所承担的职责,从专业的角度开展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程安全。

工程建设开始前,建筑承包方应当就施工方案、质量标准等进行告知。业主应当有权就质量标准、施工方案等向建筑承包方提出修改要求,经过协商后方可进行实施。

本条款建议双方在合同签订前针对履行条款要求与工期进行充分沟通和约定,并落实到合同文本,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风险和纷争。

第二部分:工程施工与质量保证

第四条:工程施工

建筑承包方在承建工程时,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法律法规和业主要求,定义其所承担的职责范围及质量标准。

建筑承包方应当将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提交于业主,并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解释和处理。

工程施工完成后,建筑承包方应当完善工程相关文件资料,交由业主进行审核并备案。

第五条:工程保修质量

建筑承包方在工程的保修期内,应当按照质量标准、服务要求保修,保证业主享有合理的经济利益。

建筑承包方在保修期内,应当对工程中出现已知的缺陷或者损坏负责修缮,保证死磕的正常使用。

第三部分:合同变更、争议处理等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在书面方式下经过协商一致,并依照本合同规定的签字项进行确认。

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应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应当将争议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相互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