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 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意味着享有法律上所规定的股东各种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股东各项义务。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 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 或者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额、比例等所产生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 实际出资人纠纷

实际出资人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 以他人名义出资,将他人记载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 记载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的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或名义股东。

实际出资人纠纷主要包括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纠纷, 实际出资人与其他股东、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实际出资人因利益受损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等。

(二) 冒名股东纠纷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 (如死者或者虚构者) 的名义, 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

实际出资人害怕承担法律风险, 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偷偷地将他人登记为公司股东。一旦公司出现严重债务, 重大事故或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时,实际出资人则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三) 股东资格继承纠纷

股东资格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 则继承人只能继承死亡股东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应对股东财产权利的继承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