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越狱(内蒙越狱事件)

中新网包头7月2日电 (记者 张林虎)记者7月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获悉,越狱潜逃26年的男子张某某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

土右旗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2年10月19日,张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1993年1月8日,内蒙古高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张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赃款1000元,刑期从1992年12月24日起至2007年4月12日止。

1993年9月3日,张某某在服刑期间利用梯子翻越围墙脱逃。2019年3月22日,张某某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抓获,并羁押于东胜区看守所。3月25日,萨拉齐监狱将张某某押回监狱执行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服刑关押期间脱逃,构成脱逃罪。据此,土右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加之未执行的13年零7个月10天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