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1000kg等于多少斤(汽车1500kg是多少斤)

布某在路上驾驶一辆重型仓库格栅卡车时,被交警队和道路管理人员拦下,怀疑车辆超载,所以他让他把车开到检测站称重。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布某将车开到检测站称重,车货总重43.6吨。

交警队认为,布某实施了30%以上,卡车运输质量不足50%的违法行为,决定罚款500元,并计6分。布某认为自己并没有超重,所以拒绝接受处罚,将交警告上法庭,要求取消处罚决定,并赔偿扣留机动车2天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共计106240元,退还罚款和驾照分,并要求交警公开道歉。

在法庭上,布某辩称:

1.汽车驾驶证上载明总质量为44.98吨,整备质量为14.8吨,批准载荷质量为30.07吨。当天称重的结果是,汽车和货物的总重量为43.6吨,尚未达到驾驶证上注明的限值,不能算超载。

2.购买的强制保险单上明确地说明了,国家收取的车、船使用税,是30吨的载荷质量,也说明只要总重量不超过44吨,就不是超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个人或者组织,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应当承担举证的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布某起诉法院后,交警队有义务证明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对称重结果为43.6吨、总质量为44.98吨、准备质量为14.8吨、验证30.070kg等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交警方面在法庭上辩称,是否超载不能简单地根据驾照上写的来确定,因为根据相关文件,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应根据《汽车、拖车、汽车列车外形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统一。

布某的卡车属于双转向轴四轴卡车。根据本标准,总质量限值最大允许为3.1万公斤。当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配备空气悬架时,总质量限值最大允许增加1000公斤。因此,该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2万公斤。

当天称重后,布某车货总重43.6吨,超过最大限值36.2%,因此处罚合法。布某不认同交警的说法,认为他的驾驶执照已经通过年检,购买保险税是按照驾驶执照的标准,这表明国家和交警可驾驶执照,应以驾驶执照为准。交警反驳说,驾驶执照是动态管理,机动车登记的客运货物数量没有保持不变。新规定出台后,车主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警队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布某驾驶货车载物实施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一审判决驳回了布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布某不服,提起上诉,同样败诉,其又申请了再审,最后高院亦驳回了其再审申请。全部案件的受理费均由其承担。货车超限超载可以说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的一大杀手,大量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中,均有“超”的身影,正是因此国家才会立法打击超限超载的行为,同样的,才会有一系列文件出台,统一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