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税制(这种新的税制被称为)

世界上最早征收印花税的国家是荷兰,于17世纪开始征收,随后法国、丹麦、美国、普鲁士等国也纷纷效仿开始征收印花税。印花税在我国是清末时期开始修订《印花税法》,并且是当时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新中国在解放以后,1950年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又于1958年实行工商税制改革,将印花税等4个税种合并了工商统一税。直到1988年国务院重新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我国便又开始了恢复征收印花税。

而在2021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印花税法》,并于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截至目前,我国在18个税种中有12个税种已经立法。下面我们来看看新的《印花税法》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凭证税目

在旧的条例中上述的凭证每件贴花5元,新印花税法取消了该税目,也就是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通通不用再贴花了。

二、降低了税率

原来按照万分之五来征收印花税的合同:如加工承担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及转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税率降为了万分之三。

需要注意的是,计税依据是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款,因此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三、计税依据变了

财产保险合同由原来的按照投保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变为了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技术合同由原来的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变为三种计税依据,分别是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这会给了我们更多的选择空间。


四、明确了证券交易

对转让证券交易所的股票等,由出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而受让方无需缴纳。

五、细化了纳税地点

纳税人为单位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纳税人为个人的,在应税凭证书立所在地或者纳税人的居住地来缴纳;如果是不动产发生转移的,就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如果是证券交易的,就由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来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