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控制权结果是什么(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的故事在资本市场可谓是人人皆知,最终创始人吴长江惨败出局,一场经典的股权大战的前因后果是怎么发生的呢?从中我们应该汲取什么样的教训呢?

关键词:股权融资、控制权

规股小课堂

 关键词:股权融资 

三角制约,险象环生。


雷士照明案例中,27.5%+27.5% > 45%, 45%具有一票否决权,形成制约;同时由于创始大股东45%占比较少,多轮融资后创始大股东逐渐失去控制权,却不以为然。类似的博弈型股权结构有18%+18%+29%(期权池和投资人)+35%通常不被看好。一旦18%+18%>35%,这种设计十分深谋远虑,35%具有一票否决权,形成制衡;只要是投资人占15.5%以上,,投资人联合任何一方的18%,即15.5%+18%>33.5%,便具有一票否决权,形成制约;当公司起步没挣到钱时,大家似乎都没所谓,但企业慢慢做大了,蛋糕也大了,人心就变了,很多东西就不一样了,这时候这种股权结构必然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确定隐患,有时候很可怕,就像吴老板一样,最后被嗜血的资本赶出来了。

那么创业团队股权结构比较合理的做法是:

1、单一大股东 + 互补、整齐、高素质核心团队+15% 以上的期权池=合理的初始治理结构

2、二股东 + 三股东 + 预留中一部分 > 大股东 > 二股东 + 三股东

你的公司是股权结构是怎样的呢,如果股权比例不合理,有没有想过提前调整,避免企业壮大以后产生更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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