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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春城讯今天(8月19日)下午,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在海埂训练基地召开,19名听证会代表从不同角度对市民关注的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出租车轮休、摩托车限行区域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6名听证代表全程进行了旁听。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以下简称《通行规定》)自2007年9月1日施行以来,在规范昆明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昆明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行规定》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交通安全管理需求,因此,昆明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拟对《通行规定》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和明确的主要内容为:结合2007年以来昆明市采取的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对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措施通行范围进行调整和明确;取消现有的出租汽车轮休的规定;增加公安机关服务性条款和对部分表述进行规范性调整;再次明确《通行规定》中规定的昆明市主城区摩托车限行区域范围。其中,摩托车限行范围与原规定保持一致,未进行调整。

记者:“我现在在立法听证会现场,我们了解到现阶段昆明市沿用的2007年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这个规定沿用至今12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各行各业代表对修订新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提出自己的意见,与此同时,此次听证会上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了出租车轮休制度。”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处副处长殷灏:“近年来由于互联网+对昆明市传统出租车有较大冲击,广大出租车驾驶人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取消出租汽车轮休规定,在此次征求意见修订稿中我们删除了出租汽车轮休的条款。 ”

记者:“之前热议的限摩问题,我们了解到,在2007年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就对摩托车有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摩托车问题,今天听证会上的听证代表也发表了自己对摩托车管理规定的意见。”

听证代表:“摩托车报废是八到十年,车况好的最长可以延期三年,2007年9月实施的规定中提到的,持有入城通行证准入通行证达不到报废的,一律作废而且不再补办,到现在是12年,到明年9月份是13年,所以大家关注的点是在这。”

听证代表:“能否建议2.0排量以上的不能进二环,然后随时随地抽查(罚)3分200元,建议补登号牌,运用高清监控发现上二环高架抓拍罚款,然后不戴头盔罚款2分100元,强化安全性,控制车速,让车辆买保险,无保险的不给上路。”

听证代表:“限摩的背景已经发生改变,但为什么限摩的条款还不变呢?现在昆明街头骑警成为风景线,充分说明摩托车在平时的生活工作过程中,应该是比较起作用,但是为什么限摩只限老百姓?原有的法律规定中,(因为)城市交通流量,我们才进行了限制摩托车在某些特定区域的行驶,经过12年这些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是不是发生了有利于摩托车上路的变化或者不利于摩托车上路?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充分交流,在这次听证会中就不会有那么大意见建议。”

昆明交警宣传处处长全俊鹏介绍,2019年6月6日,第一次公告发出以后,很多市民就说这是昆明史上最严限摩令,实际上摩托车从来没有禁止过,只是在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了一些限制。目前昆明市摩托车保有量5.8万辆,昆明市主城区路况最宽的车道是3.75米,最窄的是3.25米,摩托车的横宽加上摩托车的扶手是80厘米到1.2米的宽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上摩托车的通行也并不是那么便捷。

昆明市交警宣传处处长全俊鹏:“这次通行规定的调整,对整个摩托车限行区域和时间都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和2007年出台(的政策)是一模一样。介于今天代表和之前市民提出的关于解禁摩托车通行范围的诉求,我们会根据相应的法定程序,向人大政协包括市政府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最后通过立法程序加以确定。”

听证会后,听证机关将认真吸纳前期社会意见征求和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发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在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