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专款专用(什么叫专款专用资金)

哪怕征收补偿款充足,但不符合专款专用也不行!

为了能够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及时获得补偿与安置,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要在预存征收补偿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收。但是在实践中,因为补偿款的存放情况老百姓并不知情,所以很多政府也就觉得没有人监督自己,并不是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例如,有的政府并没有充足的补偿款就开始征收、有的政府并不将补偿款存放在专门账户中等。那么针对上述问题,被征收人能提起诉讼吗?还是要等到自己拿不到补偿款才能提起诉讼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给朋友们分析一下。


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旧城区改造”范围,政府对其房屋进行了征收,双方也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在政府将补偿款按时足额下发 给李先生的情况下李先生将房屋腾退。本以为征收这件事就算顺利结束了,但是李先生在刚搬离不久后才发现政府并未将补偿款预存在专用账户中。作为村子中少数的上过大学的李先生也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他很清楚这是违法的,虽然自己拿到了补偿,但是为了监督政府的行为,他还是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征收公告违法。而政府认为:李先生已经拿到了法定的补偿,进行了腾退,并没有诉的利益。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补偿款应当存在专用账户中,而本案中国政府将补偿款存放在某公司的账户中,并不能证明是专用账户。违反了法律规定,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政府不规范处理补偿款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及时提起诉讼,而不要求被征收人在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况下才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补偿款必须专款专用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如果您遇到了政府违法处置补偿款等相关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