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分公司的补偿款入什么(收到其他公司的补偿款)


很多企业被当地征收以后,会有一笔巨额的拆迁补偿款,对于这些补偿款该如何进行分配呢?有的企业处理得比较好,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协商好进行分配,有的企业至今可能就没那么顺利 ,一般会怎么分配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1、选定代理人签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被拆迁人,由股东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表决,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部分补偿款用于安置

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以后,应将补偿款用于在异地租赁建设房屋、购置设备、聘用新员工等。

如果股东们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处理。剩余的款项,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3、股东分配补偿款的原则

股东补偿款的分配,应依照《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即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首先看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约定的,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的,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史律师提醒您,作为普通老百姓往往很难想得面面俱到,所谓术业有专攻,在维权过程中程序纷繁复杂、陷阱颇多,如果您在没有专业知识的前提下,想让自己获得一个比较合理的补偿,可以考虑咨询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以其专业为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