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摩托上牌多少钱(汉川市摩托车上牌)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进我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掌握工作进度,县整治办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县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28日。

二、督查人员

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督导组工作人员。

三、督查内容

(一)整治工作部署情况。4月1日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总结部署会召开后,是否召开相应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319国道沿线乡镇还包括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情况),做出切合本单位或辖区的具体工作安排;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是否有相应台账。主要依据是《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汉办发电[2021]1号)《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汉交整发[2021]3号)《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汉交整发[2021]4号)。

(二)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做好重要节点安全出行提示,是否通过“村村响”、微信群、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媒介开展宣传。其中,《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0个一律”严管措施》《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为必检内容。

(三)重要节点履责情况。元且、春运、清明三个重要节点是否召开相应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切合本单位或辖区的具体工作安排;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是否开展相应的宣传劝导或上路整治活动。主要依据是《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汉交整发[2021]1号)《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假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汉交整发[2021]5号)。

(四)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一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汉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对我县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进行核查整改的交办函》(汉交安〔2021〕1号),检查是否在1月17日完成此项交办工作。二是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对疲劳驾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交办函》(汉交整办函[2021]2号),检查是否在1月15日完成此项交办工作;根据《汉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对我县岩汪湖中学门前路段隐患进行整改的交办函》(汉交安〔2021〕2号),检查是否在2月28日完成此项交办工作;根据《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市重点民生事实项目任务清单的交办函》(汉交整办函[2021]7号),检查是否在3月15日完成此项交办工作。三是岩汪湖镇人民政府。根据《汉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对我县岩汪湖小学门前路段隐患进行整改的的交办函》(汉交安〔2021〕3号),检查是否在2月28日完成此项交办工作。四是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对319国道及辖区省道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排查的交办函》(汉交整办函[2021]1号),检查是否在1月11日完成此项交办工作;根据《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对事故多发点整改的交办函》(汉交整办函[2021]3号),检查整改进展情况。

(五)两车集中整治情况。两车集中整治,即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查看是否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摸底台账,乡镇、街道是否有摩托车和电动车销售店家台账,是否销售非标摩托车和电动车。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摩托车、电动车各10辆,统计上牌率和安全头盔佩戴率。

(六)客车校车整治情况。乡镇、街道各抽查1辆客运班车,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超员及不系安全带情况;随机检查校车,重点查看是否取得有效校车标牌,驾驶员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校车是否有随车照管员,校车驾驶员和乘坐学生是否系安全带。

(七)涉超源头企业情况。重点检查涉超源头企业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落实货物源头企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安装工作。查看资料、台账、现场,随机抽查辖区各类货运车辆和驾驶人。

(八)马路市场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马路市场是否管控到位。查看资料、台账、现场,深入辖区国省道和主要县乡道,查看通行情况(由县应急管理牵头开展督查)。

(九)站场管理方面情况。主要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包括:是否落完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规范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对照检查细则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

(二)严格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工作,注重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督查情况要及时进行反馈。

(三)严肃纪律。督查组在督查工作期间要注意自身安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四)及时反馈。督导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留存好影像资料和文字记录等佐证材料,填写好表格,将督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检查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县整治办。

汉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点击下载电子文档202104130952471085.rar

【来源:县整治办】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