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 经理办公会为什么分别开(董事会与总经理办公会区别)

文|邓秋月

来源|《国企》杂志2022年7月号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确立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

但在完善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还存在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权责不清、界限不明、体制机制不健全、各治理主体的议事决策内容事项不具体等问题,造成工作实践过程中,要么越位、错位多头管理导致工作议而不决影响效率,要么缺位、失位出现管理漏洞,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等现象。

因此,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剖析党组织与其他国企治理结构权责边界关系,可有助于国有企业挖潜增效,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提升综合实力。

明晰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的需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面临新的问题和考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加速建设和完善国有企业制度,统筹协调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细分和优化具体权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主体的能力,逐步构建岗位明确、权责清晰、充分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型公司治理机制。因此,明晰边界,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途径。由国有企业的属性可知,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应对新形势下的重要措施,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趋势。作为国有企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上述要求,深入开展明晰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带头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将党的领导全面深入地落实到公司治理具体环节中,全面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三)是做优做强做大国企的需要。伴随全球疫情趋势和经济萎靡,影响和冲击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国有企业应迎难而上,勇于进行深化改革,统筹协调优势资源,激发和挖掘各治理主体潜力,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企中存在的治理结构边界问题

(一)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不够明晰。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权责边界和工作程序还缺乏系统有效衔接,存在议事决策边界不清晰、权责不明确、职能难发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表现在党委前置研究的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不强,易发生“缺位、越位、错位”的情况。

(二)各治理主体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一些企业党委委员与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办公会成员高度重合,出现党委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套开现象,或党委会前置研究代替董事会、经理层成为决策中心或主体,大包大揽、事无巨细、大小事情党委定,越位越权。既片面增加了党委会的负担,又弱化了董事会法定决策、经理层经营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很好地体现“方向盘”的作用,而变成了“发动机”。

(三)党委会前置研究和把关决策质效不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商”和“议”的度难以把握,往往出现党委前置议事内容泛化、议事程序简化、议事效率不高等问题,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目标难以实现,各治理主体融合度不深、决策流程不畅,增加了沟通决策成本。

明晰现代企业制度中各治理主体的功能地位探析

(一)明确权责边界。国企党组织应以《公司法》《党章》《公司章程》为依据,正确处理党组织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各治理主体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弱化甚至否定党的领导,同时避免党组织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但对于重要决策、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涉及企业根本的事项,党组织应深入地分析和论证,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事项的前置程序;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应事先与党组织沟通,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二)明确事项清单。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三重一大”事项直接关系企业的经营效果,甚至兴衰成败,具有根本性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依照党纪国法的具体要求,对应当由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逐一罗列,形成权责清单,并将每一个决策层决策的顺序进行梳理,对前置程序以及最终决策程序的先后顺序予以明确,让各个决策层明晰自己的职责、权限以及应决策事项内容,并深入履行自身职责,规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把关到位,重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前置研究讨论应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

(三)明确决策流程。决策管理,包括界定决策事项范围、明确决策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执行决策、加强决策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执行决策环节,主要涉及筹备和制定决策方案、论证和审批、执行和落实、反馈及优化方案等流程。

决策管理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因此,要将决策事项的具体流程予以明确,通过梳理和细化企业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决策中应当解决的问题、议事的目的、承担的责任等。党组织研究,根据事项内容直接作出决定或者提出意见,董事会根据党组织意见作出决策,经理层具体抓好落实。

需要注意的是,前置研究讨论不等于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一般经过提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动议或者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经理层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研究拟定建议方案、沟通酝酿建议方案、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董事会会议前,进入董事会的党委班子成员就党委意见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议时,进入董事会的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党委会议形成的意见发表意见。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董事会、经理层应自觉维护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作为指挥中心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经理层作为执行机构,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同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促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工作举措,转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和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作者系陕投集团售电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第一党支部书记)

编辑丨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