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郑州交巡警发布
关于落实使用居住证办理机动车业务的通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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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郑州车主朋友们:
您们好,根据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和2016年12月河南省下发的《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中关于使用居住证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要持居住证原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2019年12月1日之后,持暂住登记凭条来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一律不给予办理;
郑州市居住证,网络图片
二、对2019年12月1日之前已开具暂住登记凭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购车发票、购置税和交强险应同时满足开具时间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再接受使用暂住登记凭条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特此通知!感谢广大车主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郑州车管所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11月5日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郑州居住证用途是很广的
包括但不限于医保参保、公租房申请、子女教育
电车上牌、异地福利享受……
所以
还是尽早办理为好
来源:郑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