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回音:可以的。根据2016年4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
热点2:3月13日10:00时,莫女士来电询问:我的身份证地址是柳江区,前几年在柳州市车管所上牌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我现在打算转让该车。请问这种情况,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的话,需要怎么办理?热线回音:已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原车辆所有人和现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现车主身份证地址不是柳州市区的,需要出具有效期内的柳州市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2)行驶证原件;
3)双方签字加盖指纹的电动自行车转移协议书。
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需车主双方同时到现场办理。
车主可以到以下登记点办理转移业务
柳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分布
序号
登记点名称
地址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
车管所登记点
学院路东一巷交警支队特勤大队院内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
车管所河西分所登记点
柳工大道广西汽车贸易园内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
燎原工作站
燎原路26号
4
柳北工作站
胜利路南中段B区(柳北大队旁)
热点3:3月14日 15:00时,龚小姐来电询问:小轿车办理六年免检需要什么材料?
热线回音:办理6年免检业务的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车管所办证大厅或者车管所各工作站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4)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热点4:3月15日15:30时,杨先生来电询问:我今年刚满60岁,请问要每年到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吗?热线回音:不用。根据2016年4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二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在此提醒: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目前,只有柳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点有此资质。
柳州车管所为了方便70周岁以上的老年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柳州市驾驶人体检点均已实现网上传递身体条件证明,老年驾驶人只需到就近的驾驶人体检点就可享受体检、提交身体证明“一站式”服务,无需再到车管所提交纸质版身体条件证明。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廖隆珠 整理/黄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