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1202执2764号-吴美玲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吴美玲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4412211976****7600
户籍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彩云路2号B5栋203房
执行法院: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8)粤1202执2764号
执行依据:(2018)粤1202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389500元
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会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执行风险警示:端州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立案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其债务偿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