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闵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实习生 杨岚岚 报道:6月14日,市环委会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暨配合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我市将紧盯三大重点源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三大重点源项包括工业源、移动源、生活面源,涉及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重点园区整治、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加强机动车监督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强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强城市生活源 VOCs治理、加强露天焚烧管理等九大方面任务,聚焦臭氧和PM2.5协同管控,紧盯重点源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为更好配合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我市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做好帮扶组交办问题办理,定期进行调度、督办、通报、考核等。
我市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工作专班巡查发现问题和帮扶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年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体系及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继续实行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排名和重点工地扬尘月考核排名,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实施预警,综合运用约谈、驻点督办和环评限批等措施;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交办问题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