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麂是几级保护动物(山麂是几级保护动物图片)

2019-04-11 11:17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陈金泉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与内文无关

4月10日上午,岱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决了一起涉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老黎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赔偿国家自然资源损失人民币15000元。

被告人老黎今年52岁,户籍云南,在岱山打工多年。老实巴交的他这辈子没和人红过脸,究竟是怎么惹上牢狱之灾的呢?原来,2017年底,老黎在秀山乡石井潭村附近山上砍柴时,看到有獐子跑过,随即起了猎捕之心。说干就干,老黎用自行车轮毂线圈铁丝制成了两个外宽内窄的捕猎套,然后将捕猎套“埋伏”在了山上。从那以后,每隔一天,他就上山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过了几天,老黎上山后发现一个类似狗又像鹿的动物头被套住了。他摸了摸动物,身体已经冰凉。老黎心中一阵窃喜,用自己带去的刀把獐子“剥皮剔骨”后放在编织袋中就背下了山,还炫耀式地拍了张照片。

回到家已是中午,老黎准备将“野味”煮上一天,并跟一些老乡相约在第二天中午共享“美食”。不过老黎心心念念的野味还没熟透,森林公安就收到了举报,并敲开了他的家门。随后,老黎被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为了慎重起见,森林公安将涉案物品送至野生动物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这个动物学名叫河麂,就是我们俗称的山麂,又称獐子,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人民币1.5万元。老黎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这个结果把老黎吓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只小小的獐子会让自己惹官司。

老黎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他不仅因猎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触犯刑法,将要面临刑事诉讼和处罚,而且根据2017年修订的民诉法第55条,岱山检察院还将对老黎提起公益诉讼。

最终,根据法院判决,老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1000元,同时还要缴纳公益诉讼赔偿金15000元。

【检察官提醒】

野生动物不仅是国家保护动物,更是我们宝贵的自然资源,猎杀野生动物是犯罪行为,不仅要赔偿高额罚金,更会被判刑。广大市民朋友,不要为了舌尖上的一口鲜去铤而走险。

舟山黄牛、舟山眼镜蛇、东方白鹤、中国小鲵、中华白海鲟、中华凤头燕鸥……这些都是本地现存的野生保护动物,如在野外遇见,请放他们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