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连续交纳三金(缴纳三金指的是什么)

买房的时候我们需要缴纳很多费用,其中定金、订金、意向金是容易混淆的。有些人因为不清楚这三金的定义,交费后有退款情况时没拿到自己应得的。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果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买家可以请求返还订金。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但合同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因此,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不是,意向金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为定金,也许遵守定金协议。买房时对这三个款项要了解清楚,否则之后出现违约情况时追责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