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县政府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大余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翔鹭控股大余隆鑫泰钨业有限公司扩产有关事项的批复》(余府字[2018]458号),通知内容如下:

“县工信局:

报来《关于翔鹭控股大余隆鑫泰钨业有限公司扩产至年产10000吨APT产能的请示》收悉。为优化我县产业结构,发展首位产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翔鹭控股大余隆鑫泰钨业有限公司由年产5000吨APT产能扩能至年产10000吨APT产能。你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并依法依规办理好相关手续”。

公司将根据本次扩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