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死亡3年(女子被死亡三年)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本来应该是一个避风港,但如果其中成员不懂得互相包容体谅、理解支持,即使没有来自外部的威胁,内部也会出问题,幸福的家庭并非完全没有矛盾,而是懂得如何正确地处理矛盾,不让它真正影响到家的安宁。

2014年,河北元氏县发生了一桩让人吃惊的惨案,一名少女惨死高速路旁,体内取出男性DNA,后经鉴定竟来自与她共同生活多年的养父,少女遇害之前,这个家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4年2月5日早,河北邢台柏乡县农民老高去地里看西瓜,谁知竟在小树林内发现了一具女尸,吓得立刻报案。警方赶赴现场调查,现场离高速口不远,被害人是名20岁左右的少女,她双手被捆头部流了不少的血,死亡时间并不长,奇怪的是,少女身上只穿着睡衣。

睡衣里面再无其他衣物,警方判断少女可能是被亲近的人伤害,从家里被劫持出来才没来得及换衣服。经检查,她生前遭遇了侵害,体内提取出DNA,可惜数据库比对未能成功,侦查人员换了思路:少女遇害时间约在凌晨4点到6点,凶手很可能是凌晨开车过来作案的。

通过走访调查,当地无人认识这名女孩,为了破案,侦查人员一边排查案发时间段经过的车辆,一边将女孩照片放到电视上寻求线索,数天后少女的身份得到了家属确认,她的小姨李建伟联系上警方,称少女叫婷婷,是她姐姐李建华从小领养、抚养长大的女儿,10天前母女俩齐失踪,她一直在找。


可是李建华和婷婷住在元氏县,怎么婷婷莫名其妙跑到柏乡县去了?再者,婷婷遇害,李建华又在哪呢?后续调查中,一个嫌疑人进入了警方视线,他就是婷婷的养父、李建华的丈夫贾彦龙,李建伟向警方反映,姐姐和外甥女婷婷失踪之后,贾彦龙曾经到处找,不久他给李建伟发来条短信——

短信内容是以李建华的口吻发的,大致内容是母女俩目前安好,婷婷要远嫁了,她要过去陪伴,过贵妇般的好日子,4年之内别联系,此外希望李建伟能给姐夫贾彦龙5万块钱。这显然是欲盖弥彰,既然婷婷都遇害了,李建华怎么会让贾彦龙代发这种信息?

贾彦龙被锁定为重大嫌疑人,根据已有线索,警方迅速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的贾彦龙如实供述了自己杀害李建华和婷婷母女的事实,2月5日凌晨,他就是开着一辆车主登记为李建华的车,将婷婷从元氏载到了邢台柏乡、杀害抛尸的,因此之前,警方始终联系不上车主。


3月8日下午,通过贾彦龙的供述,李建华的尸体也被在元氏县城的一处下水井找到。贾彦龙供述,他先是杀了李建华,后杀了婷婷,这两个女人都是他的家人,他为何要下此毒手?

悲剧的缘由是家庭矛盾。贾彦龙是元氏县人,遇到李建华之前结过一次婚,有一对儿女,但他年轻时犯了个错,因为侵犯了一名妇女而被法院以QJ罪判刑,1998年出狱。那一年贾彦龙25岁,妻子与他离了婚,撇下小孩远走了,孩子交给贾彦龙的父母抚养。

因为觉得手上没钱,回去看父母孩子也没脸面,贾彦龙10年之内都没返回家中。他学了一手厨师手艺,在县城的一家饭店打工,偶然遇见了42岁的李建华。双方年纪差了17岁却还是互相吸引走到了一起,当时李建华已经领养婷婷,婷婷仅3岁大,她需要个男人照顾她们母女。

和贾彦龙类似,李建华也是好面子,有事不轻易说出口,习惯积压的人,怕人说三道四,她表示两人一起生活就好,没必要领证,贾彦龙的条件实在太差,没法跟李建华争,只能答应。


双方做起了事实夫妻,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起初的日子也算甜蜜,可渐渐地,贾彦龙觉得自己在这个家毫无地位可言,洗衣做饭带孩子都是他来,李建华更多是负责指挥,在她的影响下,养女婷婷也不尊重自己,经常和他顶嘴,贾彦龙不想再失去一个家,处处忍着,家里经济权掌握在李建华手里,他没办法。

随着时间推移,家里买了新房子新车子,条件变好了,但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三口之家矛盾却越来越大。贾彦龙的女儿出嫁,他想拿点钱,好说歹说,李建华只肯给他1600多元,为这事贾彦龙自觉在村里丢了脸,产生恨意;之后他的母亲受伤,因为知道家里有积蓄,贾彦龙提出要2万元钱,李建华表示不行,最多5千。

这两件事令他肚子里窝了火,而矛盾的直接导火索,是养女婷婷找男友的事。婷婷19岁了,谈恋爱也正常,可她居然找了个有妇之夫,还认定对方是真爱,会离婚,这事贾彦龙和李年华都不同意,家里天天为这吵,2014年2月4日晚,跑了一天车回家的贾彦龙又见李建华和婷婷吵,吵着吵着,母女俩竟然将指责都转到了他身上。


要不是他没用,教育不当,也不会有这出!贾彦龙烦躁地跑出去喝酒,喝完酒回来,她们都睡了,他却毫无睡意,独自坐在客厅里继续喝闷酒,渐渐地他心中生出了极端报复念头,想到这些年的忍让,想到这个家的矛盾,他觉得既然日子过不下去索性都别过了。

贾彦龙拿起锤子冲进卧室杀害了李建华,随后又将魔爪伸向养了16年的女儿婷婷,他怕被认出来,还专门拿头套罩住自己,打晕了婷婷,丧心病狂地实施侵害后,又将她带上车一直开到邢台柏乡县,天快亮了,他索性将人拖到高速路边的树林里也残忍杀害,随后逃离了。

本案中贾彦龙不仅故意非法剥夺李建华和婷婷母女二人的生命,涉嫌故意杀人罪,更对养女婷婷有侵害的行为,严重违背一般家庭伦理道德,其行为涉嫌QJ罪。司法实践中,除“大义灭亲”义愤杀人之类的情形外,对朝夕相处的亲人下手,通常属于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情形,贾彦龙为泄愤连续杀害了二人,造成了严重后果,依法应严惩;


其对婷婷有QJ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四)二人以上LJ的;(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数罪并罚,贾彦龙以极端方式发泄内心多年积压的矛盾情绪,最终要迎接的是法律最为严厉的惩罚。这桩悲剧引人深思,如果贾彦龙和李建华彼此之间能多一些沟通理解,也许事情不至于无法挽回,一个家最重要的是和谐安宁,如果家人相处成了厮杀一般,永远也无法获得幸福。

(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配合叙事。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