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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8-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节能”)2018年8月22日、8月23日、8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8月20日,神雾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上海图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图世”)、青岛伯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伯勒”,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光元盛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上海图世(募集资金规模为15亿元)、青岛伯勒(募集资金规模为35亿元)双方对神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其中:上海图世出资3.5亿元用于对神雾集团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二大股东(资金已到位)。青岛伯勒出资4.032亿元用于对神雾集团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三大股东。其余资金将全部以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方式由上海图世、青岛伯勒按3:7的比例共同投资于神雾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自2018年以来,公司发生流动性困难,截止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性缓解。加之在金融去杠杆的宏观环境下,项目业主方筹资计划受挫,致使公司在建或拟建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向前推进,导致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亏损。除上述情况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目前神雾集团引战工作正在如期顺利推进中,如有涉及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经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预计2018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7200万元。公司将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最终数据以披露的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发现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目前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神雾集团于2018年4月26日与上海图世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和《增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本次交易上海图世拟出资15亿元认购神雾集团增发的相应股份及提供流动性支持,其中人民币3.5亿元用于购买神雾集团新发行的股份,其余人民币11.5亿元用于支持神雾集团及其子公司技术推广及业务开展。同时神雾集团与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保”)、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北京光元盛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元盛大”)【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和湖北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生态”)【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等企业已经签署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截止目前,上海图世3.5亿元增资款项已全部到位。其它11.5亿元将在相关条件成就后陆续到位。

2018年8月20日,神雾集团、集团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上海图世、青岛伯勒共同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上海图世(募集资金规模为15亿元,公司已于2018年5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投增资协议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青岛伯勒(募集资金规模为35亿元)双方对神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其中:上海图世出资3.5亿元用于对神雾集团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二大股东(资金已到位)。青岛伯勒出资4.032亿元用于对神雾集团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三大股东。其余资金将全部以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方式由上海图世、青岛伯勒按3:7的比例共同投资于神雾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具体的投资条款、金额、时间节点需按照上海图世、青岛伯勒与神雾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原股东达成的增资扩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加以实施。

以上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3日、5月2日、5月17日、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投增资协议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与其他大型国企、央企等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会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鉴于目前有关人员离职,公司出现相关信息收集不畅通、不及时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正在采取加强人员配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司内部信息的自查和统计工作,努力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