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上午,郑鹏某拿着手中的《民事调解书》,开心的说道:“广丰法院办事效率真高!没想到我12月31日来起诉,才三天就调解成功了,早知道这么快,我就早点来起诉了。”
2019年12月31日,郑鹏某、汪永某、王金某、周明某、罗桂某、徐伟某六人因劳务合同纠纷,来到上饶市广丰区法院起诉周礼某,要求其偿还所欠的劳务工资总计人民币138386元。原来,2019年2月至7月,被告周礼某雇请原告郑鹏某等六人到其位于广丰区芦林街道的优卓橱柜打工。2019年7月30日,结算工资时,被告尚欠原告部分工资未支付,于是在当日便给每人出具一张欠条。2019年9月24日,被告的优卓橱柜因经营不善而倒闭,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均未果,故诉至法院。
该院立案庭受理后,迅速将这六份起诉书移交到该院诉前调解团队,以便尽快替郑鹏某等人讨回工资。2020年1月2日,元旦假期过后的第一天,诉前调解人员立即就此事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双方到该院调解中心就劳务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周礼某表示其并非有钱不还,而是实在拿不出钱来,前期因为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到自己开办橱柜厂里,现在厂已经倒闭了,他想变卖设备支付六人工资,但是因为房租未付,房东不同意他把设备搬出来变卖,所以只好一直拖着。现在周鹏某六人已经起诉,他希望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将他厂里所有的橱柜等物件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款偿还其所拖欠的工资。
1月3日上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周礼某承诺于2020年1月3日前支付原告郑鹏某等六人的劳务工资总计人民币138386元。据了解,郑鹏某等六人已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