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函,同意撤销和新设各1处收费站↓↓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G107国道定州收费站的复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107国道定州收费站提前撤站的请示》(冀交公路〔2019〕474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G107国道定州收费站提前停止收费,撤销定州收费站。
保定市和定州市政府要按照《国道107定州收费站提前撤站及定州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权划转移交协议》,落实好各方责任,做好人员安置和债务偿还等工作,确保撤站工作稳定有序。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8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建成后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路〔2019〕47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建成后,在滦州市茨榆坨镇前茨榆坨村西南设茨榆坨主线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8日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 | 晓 欢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