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公义之星”资讯, 2022年7月13日,星星科技(*ST星星,300256)披露系列重整相关文件显示,公司重整投资人共5名,2名产业投资人为立马车业集团和深圳众享出行,3名财务投资人为深圳招平资管、四川兴华鼎和众鑫筑诚投资。星星科技拟以公积金转增约1,310,456,990股,其中 775,00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剩余535,456,990 股将用于清偿公司及其核心子公司债务。
上海“公义之星”提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凡在2021年4月20日(含)至2021年8月2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8月2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数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以货币形式全额清偿;超过20万元以上的部分,以星星科技的股票清偿,每100元债权可分得股票12.5股。
产业投资人立马集团成立于2008年4月28日,注册资本11,428.57万元,是一家集电动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化高新技术企业,主体产品覆盖立马牌两轮电动摩托车、立马牌两轮电动自行车等。立马集团承诺,在取得6亿股转增股票且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在其注册地投资建设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并承诺前3年电动车相关业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20亿元,未达到部分由立马集团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同时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在36个月内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