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循环经济(什么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生态文明关键词】之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现代生态科学的原理,把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运动和能量梯级利用的规律,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方面在生产环节中实现循环,使上一环节的“流”(传统经济中称为废物)变成下一环节的“源”(原料),延伸产品链和产业链,从而达到节约资源、提高产出、减少排放(直到零排放)的目的;另一方面对生活领域的“废物”回收、分类,进行再利用、再生产(再循环),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循环经济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排放,提高产出以达到节约资源(低投A),增加产品(高产出),减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要求,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和最优化的新型经济模式。

最早提出循环经济思想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E·鲍尔丁(Boulding,KemelEwant,1965.5.10):“地球像一座宇宙飞船:地球已成为一个极小的、封闭的、有限的、拥挤的、正撞向未知空间的球体。只有在人少且技术限制时,人们才将地球视为一个无穷大的有无限资源的仓库,可以无限排放废物的垃圾场。现在人们必须循环利用其废弃物,勇敢地面对人类活动产生的物资递增问题。人完全有必要开发一种不同于现在基础的满足社会高质量的技术。稳定的、循环的高级技术,把材料中的能源浓缩成有用的形式,以有效弥补其使用中的耗散。人最终必须面对一个事实: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种生物,生存能力依赖于具有闭路循环特征的世界生态系统上所有元素和人的共生关系。”

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环境问题、物质变换的思想和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的基本原理。循环经济哲学基础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然生态母系统物质循环的思想,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阐述了物质运动的重要形式是循环和转化,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这些规律都蕴含着物质循环运动的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专门用了一节来讨论“生产排泄物的利用”,实际上就是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原则。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理论揭示了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绿色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众多种、类、个体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有机联系,在自然界的生态链(网)中,一切事物都有其去向,都被充分利用,是真正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和最优化。

循环经济在中国有久远的思想渊源,古代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是朴素的循环、生态思想。以大自然的生态食物链的稳定延续和自净能力为前提的农业,实际上是循环经济的初级版,我国在唐代就出现了桑基养鱼的循环农业模式,稻田养鱼、梯田文化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也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循环经济思想是在对工业革命引起的环境危机和资源短缺的反思中产生的。工业革命在大大促进生产力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和资源危机,从20世纪20~60年代的“八大环境公害”到80年代“新八大环境事件”,环境问题目益严峻。另一方面是资源的严重短缺,20世纪的石油危机就是其缩影,环境和资源的危机催生了循环经济思想。

在我国,“循环经济”词汇出现于90年代中期。如刘庆山(1994)、闵毅梅(1996)、同济大学的诸大建教授(1998)先后介绍循环经济的内容。2002年毛如柏、冯之渡主编的《论循环经济》,介绍了国内有关循环经济的已有观点和多种定义。2008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给出了概括性的定义:“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即“3R原则”(reduce、reuse、rexcle)。对3R的重点有不同认识,体现的是不同的原则,也会有不同的实践。有人认为德环经济要以废物循环利用即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以提高物质循环利用率为核心。而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确定的是减量化优先原则。其含义是:3R的次序是减量化优先;减量化是重点,是基础,它强调的是从源头上节约,减少废物排放的前提下的全过程治理。

而国外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一般侧重于废物再生利用,减少消费领域的废弃物的排放。如德国发展循环经济,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确保废弃物按有利于环境的方式进行处置;日本是“通过技术及经济的可行性,自主积极地采取相关行动,减少环境负荷,力求经济的健全发展,使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得以实现。”“其目的在于确保当前和今后国民的健康和文化生活”。因为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处于后工业化时代,资源利用效率已经比较高,前端减量化的潜力相对较小,因此他们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是资源的再生利用(日本称之为“静脉产业”)。

我国强调减量化优先原则的三理由:如果适当消耗、适当排放后进行再利用和资源化,一是要消耗资源,特别是能源;二是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在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两个方面都得不偿失,违背了开展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的初衷;三是我国现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前端减量化的潜力大。

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相比,循环经济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闭合循环:循环经济要求经济活动遵循自然生态母系统的运行规律,改变过去的“资源→产品废物”线性模式为“资源一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的闭合模式,实现废弃物减少甚至是零排放。以“一高二低”(自然资源低投入、废弃物低排放和产品高产出)取代以往的“二高一低”(自然资源高投入、废弃物高排放和低产出)。

整体效益最优:不同于以往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循环经济遵循的是生态经济规律,认识到把人类社会视为一个由社会、经济、自然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是一个巨系统。只有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和谐,才能保持巨系统的生态平衡,才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取得整体效益的最优。

全程调控:循环经济以高科技为支撑,采用先进的生态化技术和工艺,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全过程调控,即从开采、加工、运输、使用、再生循环和最终处置六个环节对系统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进行控制,尽可能把污染物直接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这是一种“标本兼治”的生产方式,它有别于“未端治理”。

构筑循环型的经济社会。循环经济遵循生态学规律,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的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循环反馈型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微观和宏观不同层面上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微观层面上,要求企业按照食物链原理,纵向延长生产链条,负责从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和再生的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建立企业层面的“小循环”;在区域层面上通过建立生态工业园区,企业在共生层面上实现物料和能源的循环,形成共生企业间或产业间的“中循环”;在区域和社会的层面上,促进整个社会技术体系网络化,实现资源的跨产业循环利用,废弃物的综合化产业化无害化处理,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循环”。

循环经济自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引人我国后,就得到了广泛的重视。2002年颁布《清洁生产促进法》,陕西、辽宁、江苏以及沈阳、太原等省市也相继制订了地方性的清洁生产政策和法规,并在许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申请等。之后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制订,逐渐形成了推动循环经济的法规和经济措施体系,循环经济的试点和推动工作在各地蓬勃展开,生态园区、生态省、生态城市建设风生水起,优化了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促进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出版社2018年出版的《生态文明关键词》(主编:黎祖交 本条作者:张春霞 编辑 吕子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