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什么气候免税(转让股权免税吗)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的税收实务中,其转让股权的税负高低是股权转让方特别关注的问题。这里我们就企业法人股东在股权转让前的相关税务处理对股权转让税负高低的影响列示如下,其股权“转让所得”的处理是合法合规的税务处理,并非是所谓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方在规划股权转让方案时,对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的税务处理是影响股权“转让所得”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股权转让方的实际税收负担。

1、股权转让前被投资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企业法人股东而言,在股权转让前,被投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的规定先进行利润分配,股权转让方取得免税收入后再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可将被投资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从股权转让收入中剔除,以减少“转让所得”,从而降低股权转让方的实际税负。这里如被投资企业没有足够的货币资金用于分配,可以形成被投资企业对股权转让人的债务。

2、股权转让前对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资本处理。如被投资企业拥有可以转增企业资本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则可先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企业资本,在享受免税政策的同时可提高股权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成本,从而降低股权转让方转让环节的实际税负。对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资本的处理,通常需要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