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在手说走就走?
警方在线打假
来看看那些
花钱“搞”驾驶证的人
后来都怎么样了
男子化身“特工”考试作弊
据说还下了血本……
3月24日下午,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在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过程中发现一起利用针孔摄像头考试作弊行为,同时查获作弊设备两套。
当日下午的满分考试共50余人参加,负责考试的考试员在考试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两名考生佩戴的口罩有异常,考试员随即要求考生摘下口罩检查,发现口罩内藏有针孔摄像头等用于作弊的设备。在完成取证工作后,两名考生对自己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经了解,两人是通过墙上喷涂的“包过”广告号码购买的作弊设备,花费6000余元。考试员口头教育两人,并告知其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将在一年内不得参加考试,两名考生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男子花8000元购一“伪证”便上路?
交警:拘留3日 罚款2500元
3月25日,一男子使用购买的“伪证”驾车上路行驶被南涧交警查获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同时依法收缴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当日下午,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214国道西澜线K2539+800M处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人有意想躲避检查,立即上前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同时示意停车熄火,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接受检查。在驾驶证查验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与正常考取登记的驾驶证有“不同”之处,于是现场通过警务终端核查证件真实与否。经仔细核查,发现驾驶人出示的证件未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作任何登记,有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
经进一步询问驾驶人罗某章得知, 2015年5月在外务工时,看到路边粘贴的小广告,便打电话联系办理,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伪证”。随后,南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罗某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同时依法收缴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普法小课堂
《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九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泸西警方、红河州委政法委、大理交警、大理州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