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二次反馈(为什么需要二次反馈调整)

6月11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告显示,证监会针对双汇发展提交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双汇发展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据了解,双汇发展将通过向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大股东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此前罗特克斯持有双汇发展13.98%的股份,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双汇集团间接持双汇发展59.27%股份。本次交易完成之后罗特克斯将持有双汇发展73.41%的股权。

双汇发展在公告中表示,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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