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在盱眙某龙虾馆,卜某、陈某一桌吃饭,初见相识,酒过三巡,互加了微信,此后几个月二人并未多聊。卜某本为装修工,却觉得干活辛苦来钱慢,为赚快钱,便琢磨着自己拍个短视频,靠传授赌博技巧挣钱,便让其儿子帮忙拍摄。短视频拍摄完成后,在微信上四处传播。该视频也被卜某在微信上发给了曾经在盱眙同桌一起喝酒吃龙虾的陈某。视频中,只见卜某想要骰子(俗话叫猴子)几点,他就能将骰子掷出几点。然而陈某对收到的短视频所展示的赌博手法,并无多大的兴趣。
直到两年后,2017年年底,陈某的好友陶某来访,无意中翻看到了卜某发给陈某的短视频赌博示范,陶某看完视频,感觉卜某很厉害,随即让陈某把卜某的微信推送给他,加成了好友。
刚开始,陶某加上卜某的微信也没有过多交流,一直到2019年11月,卜某不间断地通过微信向陶某发送赌博技巧小视频。时而不时地有意鼓动陶某上门找他学习,并承诺包教包会。陶某终于经不住年底回家赌博赚快钱的诱惑,于是找好友蒋某商量,准备登门求学,后陶、蒋二人共商主动上门向卜某请教。见面后,卜某首先在碗里用骰子演示了一遍,果然是想要几点就来几点,看完现场操作,陶、蒋决定向卜某学习,并交纳了10000元的学习费,卜某随后演示了一下教学,并告知他们作弊的手法,接着便让陶、蒋二人自行练习,练了一个多小时,陶、蒋二人觉得这个“技巧”并没有视频中那么神奇,便对卜某说,不想学了,让他退钱,卜某坚持不退,陶、蒋二人随即报警。到案后,卜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该案经涟水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涟水县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卜某拘役三个月。
来源 :涟水检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