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金艾琳
12月20日,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发布公告,回复了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焦作万方表示,除一名董事未能签署《上市公告书》导致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无法完成承销总结性文件的报送工作之外,不存在其他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的事由。
焦作万方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程。2021年11月19日,焦作万方向全体董事发送邮件,要求公司董事11月22日前完成相关文件的签署工作。 11月22日,焦作万方收到其中一名董事寄送的无法签署《上市公告书》的书面函件并要求焦作万方对洪灾对公司业务运营影响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随后,焦作万方在收到相关书面函件后立即对所涉问题开展认真研究与核实,就其提及的事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程序审议/实施并披露,均未构成上述董事无法签署《上市公告书》的合理理由。在11月24日,焦作万方书面回复了上述函件并再次向上述董事进行了沟通与解释,同时发送了提示该名董事须履行勤勉尽责签署义务的书面邮件。截至2021年12月1日,该名董事仍未就《上市公告书》进行签字和确认。
而东兴证券则在此次“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依据及合规性”说明中表示,一名董事拒绝签字不满足发行申报文件的完整性要求,无法按相关规定报送发行承销总结文件和披露上市公告文件。
除此之外,东兴证券认为,一名董事拒绝对发行结果予以确认,陈述的理由中涉及洪灾对上市公司业务运营影响等相关问题,东兴证券无法在短期完成核查,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发行承销总结文件和披露上市公告文件。
一位董事未在《上市公告书》上签字,引发多方的揣测,除了这个原因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的事由?对此,焦作万方公告中称,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的事由。
焦作万方表示,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刘梦鸽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