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氏可以做什么兼职()

前 言

深怀为民分忧之心,常思为民服务之举,恪守为民尽责之道,用自己的亲和、爱心和辛劳化干戈为玉帛,用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我们蓦然明白,就是那么一群平凡的人,用躬身法治实践的平凡之举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深深影响带动了身边人,彰显出新时代的螺丝钉精神。


田强应,汉族,中共党员,沁水县人,现年61岁。他原是一名乡村教师,2017年还没有退休的田强应被沁水县司法局聘任为端氏区域“兼职人民调解员”,2020年退休后被正式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在38年的从教生涯里,他时常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并学以致用,当身边的同事、朋友遇到矛盾纠纷时,敢于第一个站出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主持公道、定争止纷。时间长了,只要熟悉他的人,遇到矛盾纠纷都会主动找上门来找他调解,逐渐成为了端氏人民身边的“老娘舅”、心里的“定心丸”。

2020年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来,田强应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次,受理登记纠纷矛盾122件,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他用通俗易懂的法律语言和真心服务群众的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党分忧、为民解愁的情怀。


“对症下药”解土地承包疑难杂症

端氏镇某村地处偏远山区,20世纪末整个村子贫穷落后,男青年很难找到媳妇,村民老王的两个儿子眼看着就到谈婚论嫁的年龄,老王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四处托关系找人想迁出大山,到农村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落户。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999年和嘉峰镇潘庄村联系好,把一家四口人的户口落到该村。迁出户口时,由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村委要求老王不能把第一轮承包的土地荒废,必须找到合适的户口耕种。当时农村税费制度还没有改革,农民都知道种集体地是要向国家缴农业税,向村委会缴提留的。因此,老王找遍了全村的人家,说尽了好话,都没人愿意种自己的十几亩地。为了尽快搬出大山,为儿子找媳妇提供有利条件,无奈之下,只能说服自己的叔伯兄弟王某某来耕种。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国家在该村进行煤层气开发,占用了老王第一轮承包的土地,原来没人种的地,现在成了“摇钱树”,不仅种地国家发补贴,煤层气开发占地每年国家还发土地补偿款。

老王原来转让给王某某的十几亩地,现在土地确权究竟确到谁名下,叔伯兄弟俩在转让的十几亩地的确权事宜上产生纠纷。导致十几亩地几年的粮食直补款和煤层气开发占地补偿款在村委的账户上发不出去。两人数次进京上访,两次打官司对簿公堂,均没有结果。2020年7月份田强应受理此案后,主动走访村委,掌握引发纠纷的来龙去脉,通过与村委协调,做两位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深入浅出、耐心地讲解国家土地确权和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一起久拖未决的历史矛盾纠纷得到解决。本案的调解卷宗被沁水县司法局评为2020年县级“优秀案例”。


依法维权解农民工燃眉之急

“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民工权益要维护好,不管怎么困难也不能让老百姓的血汗钱打水漂。”这是田强应在做调解工作时坚持的原则。

2020年7月29日一大早,苏某某和山东、河南、安徽、阳城及本地的20名农民工到端氏区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称在沁水县端氏镇端氏村“某工程”工地辛苦工作了五个月没有拿到一分工资,现在他们大多数要回家收麦,多次向“包工头”刘某讨要,都被拒绝,导致他们回不去家,也没心情干活。田强应热情接待了他们,并承诺尽快想办法为他们解决此事,但田强应的承诺,似乎并不能让当事人放心,于是他们选择到镇政府大院静坐。田强应立即意识到,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集访事件。田强应立即行动起来,一边向镇领导汇报,一边组织人员登记了解情况,同时联系发包给“包工头”的山西第三建筑公司负责人到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问题。经了解得知,该公司已拖欠好几个标段“包工头”5—6个月不等的工资款。单欠“包工头”刘某就达60多万元。

该公司负责人称,因春节过后,受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公司所发包的几个工地民工复工复产的时间不一致,资金运转有缺口,不能全部兑现农民工工资。田强应当即严肃指出该公司存在的错误,重申国家对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的规定,并晓以利害,进行多轮协商,到8月5日下午,该公司支付“包工头”刘某30万元农民工工资。刘某将这30万元按比例发给了20名农民工。虽然没有全额付清,但解了燃眉之急。到了9月1日上午10时剩余的30万元工资全部到账,拖欠的所有农工工资付清了。一起20名农民工讨薪事件成功化解。这件农民工讨薪的卷宗被晋城市司法局评为2020年度“优秀案例”。

2021年1月14日,田强应又成功地调解了沁水县沁河河道治理工程2标段项目部拖欠河南省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而河南省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又拖欠河南省辉县市9名农民工142050元工资的连环农民工讨薪纠纷。

一年多来,田强应共协调化解农民工讨薪问题13批次,帮助1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近100万元。


用心用情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在农村,邻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调解不好易引发连锁反应,使纠纷反复,甚至发生民转刑案件。田强应认为调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只注重法律效果,更要考虑社会效果,要同当事人坦诚交流,换位思考,促使当事双方从内心真诚地互谅互让,消除纷争。

2021年3月的一天,青年女子焦某来到调委会,要求通过调解的方式与丈夫离婚。田强应了解到:2020年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焦某与丈夫省吃俭用,用节约下来的积蓄购买了一台旋耕机,让丈夫挣钱养家糊口。去年丈夫起早贪黑辛苦劳作挣了些钱,不想今年却染上了赌博恶习,不好好经营旋耕机,痴迷于赌博,把原来挣的钱输了一大半,焦某多次好言相劝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决定与丈夫离婚。

在与焦某的交流中,田强应发现夫妻二人的感情并没有问题,只是丈夫的恶习让妻子感到失望。受理登记此案后,田强应打电话通知其丈夫来到调委会,首先严肃地批评了他,给他上了一堂禁赌法治课,之后从家和万事兴、孩子的成长需要健全的家庭环境等角度耐心与其丈夫谈心。在调解员“软硬兼施”的劝导下其丈夫深表悔恨,给调委会写下了不再参与赌博、好好过日子的保证书,得到了妻子焦某的原谅。

田强应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心系群众,勤勉尽责,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在他看来,自己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只是做了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情,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点滴努力,能够让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沁水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晋城市司法局、沁水县司法局

编辑:晋城市委政法委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