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钓鱼执法(什么是钓鱼执法案例)

近日网上争论不休,就钓鱼的是2位老人,他们都是按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就是休闲娱乐钓鱼,但他们所钓水域是南水北调水域,是不允许钓鱼的,因为确保水源不能污染。

问题来了,执法人员按正常执法没收了一位老人鱼竿,那老人有病倒地不起,该老人一条小杂鱼没钓到,见此情景执法人员返还了鱼竿并进行了宣传教育。

而另外一个老人更有点无懒耍横,没收了一根渔竿后挡住执法车前面不走,该老人说话不清,据说有高血压和脑益血,经过多次宣传教育后退还了他的竿,还不满足,用手比2,最终执法人员考虑怕激动引起意外事故发生,又从没收其他钓友的一根竿给了他,才允许执法车通行。

上述2老人此次钓鱼执法,考虑年龄大,又多病,休闲娱乐钓,没钓到鱼是空军,怕过于刺激会导致意外,返还鱼竿1人,而另1人返还1赔1。如此人性化执法究竟对还是不对呢?

本人认为,按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严禁禁止钓鱼的南水北调是不允许钓鱼的,休闲娱乐钓都不允许,按当地执法部门正常执法应批评教育,并发宣传单,拍照登记,并没收鱼竿,下次不能再犯。

但是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都依理依法,上述2位老人因有病在身,并且在执法过程中很激动,若是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很有可能导致意外事故发生,所以才采取了返竿和赔竿现象,这肯定属于个案。

本人认为遇到这种个案,执法人员还应该将老人用车送回家中,顺便给家里其他人讲明道理,使其家里人说服老人。

也许老人不从的话也应想法通知家人现场处理,全程一定录视频,假如期间发生意外,也有证据,返还本人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对返1赔1本人认为做法欠妥。

没收鱼竿是其他钓友的,为什么这老人耍横不讲理就认怂他吗?本身就违法了,还奖励他一根竿今后拿来进一步违法吗?即便当时怕激怒老人,也可送他回家后把道理讲清楚后,把赔的那根竿交回单位处理,难道没收的竿子不进行登记造册吗?执法人员可以拿来送给其他人吗?这没收物品必须登记造册充公。

假如贩买毒品,对毒品没收之后,还要退1赔1吗?当然毒品与钓鱼工具有区别,但是没收的性质却是违法。要处理集中处理才是正确的。

上述仅仅代表个人观点,希望大家畅所欲言的发表你的见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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