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3时许,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
九郊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家中的4000多块钱被盗了。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地,对犯罪现场勘察后发现,案发时被盗钱物放在家中西侧的橱柜里,现场没有撬盗痕迹,也没有其他翻动痕迹,且报警人自称白天离家时没有关门,办案民警怀疑应为熟人溜门入室进行盗窃。
报案人称钱就放在橱柜的腰包里了
办案民警继续对报案人住宅附近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由于她家处于进屯的第一户人家,来来往往的车辆及行人很多,给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碍,但是细心的民警发现,在案发时间段,有一名女子张某经过她家时消失在了门口监控摄像头里,并在三分钟之后再次出现在摄像头中。
十分钟后又再次出现在了报案人家后门的监控镜头里,如此诡异的行动轨迹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经询问报案人发现,视频中出现的张某与她是妯娌(丈夫兄弟的妻子)关系,案发当天确实来家里串过门,但只记得张某从后门来过一次,对张某第一次从前门进入案发现场并不知情,办案民警认为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告知报案人正常回家并对左右邻居说警方没有查出什么线索,以此来麻痹嫌疑人的警惕,当天19时许,民警突然出现在嫌疑人张某家中,将正在家中吃饭的张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到达派出所后一开始张某矢口否认自己的盗窃行为,但是在民警大量的心理攻势及利弊分析下,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当天到受害人家中串门时将受害人放在家中卧室橱柜里腰包内的4100元人民币盗窃的犯罪事实,同时张某也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张某盗窃后,把钱藏进了衣柜中
当晚办案民警就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家中衣柜的一件衣服里缴获了张某从被害人家中盗窃的还没来得及花掉的4100元钱,并全部返还给被害人,而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因涉嫌入室盗窃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丨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孔令辉 通讯员 陶卿臣
编辑丨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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