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各停车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优化城区道路通行条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临夏市人民政府拟定了《临夏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本《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临夏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机动车道路停放按照区域位置不同分为三类停车区域,具体为:
1.一类停车区域:老城区
2.二类停车区域:新城区(城区延伸路段)
3.三类停车区域:郊区
二、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时段
1.日间为7:00(含7:00)至22:00,夜间为22:00(含22:00)至次日早7:00,白天和夜间连续停放的累计计费。
2.临时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收费;
3.停车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4.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个小时,按6小时计费;
四、机动车停放服务车型分类
1、小型车:核定载重3吨以下(含3吨)的货运机动车或核载9人以下(含9人)的客运机动车;
2、大型车:核定载重3吨以上的货运机动车或核载9人以上的客运机动车。
五、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本《方案》中明确指出,住宅小区不执行计时收费,执行计次累计计算收费方式,具体为:
1.小型汽车小区内露天停放:临时停放2元/辆·次,过夜3元/辆·次,全月停放80元/辆·月(小区业主按70%计收);
2.小型汽车室内停放(含地下停车场、室内立体停车场):临时停放3元/辆·次,过夜6元/辆·次,全月停放150元/辆·月。
六、相关要求
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须在停车设施进出口显著位置设置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和市交警队联合监制的收费公示牌;
2.所有停车设施应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发至邮箱:lxswjj0861@163.com或传真至:0930-6310861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8日(共计7日)
内容要求:包括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提出的异议和理由、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来源:临夏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