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谎报案情案件,并依法对违法人员李某(女)作出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4月11日,李某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李某说,2016年2月,她从包头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起亚狮跑越野车,交了7.6万元的首付款,从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办理了5.88万元的两年期汽车抵押贷款。贷款由她的父亲还,每月还2450元,按时存到她的银行卡里,抵押贷款公司再从她的银行卡里扣款。从2016年12月到2018年2月,银行卡里的36750元莫名被盗刷。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银行,调取了李某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民警仔细查看明细发现,车贷一存入李某的银行卡,立马就被人转走或通过支付宝等手段消费,且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左右。按照以往侦办的银行卡被盗刷案件,一般犯罪嫌疑人将卡内的钱全部盗刷后,为避免暴露就不会再盗刷了。而在此案中,卡内一存入钱,犯罪嫌疑人会立马盗刷。“犯罪嫌疑人是怎么知道卡里存入车贷的具体时间的?是不是她自己把钱用了怕父母责备而谎报警情呢?”民警心生疑惑,便分别与李某及其父亲交谈,告诉他们谎报警情的后果。但李某坚称自己没有用过卡里的钱,钱是被他人盗刷了。
本着尽快为受害人追回损失的原则,4月19日,经侦大队将此案立为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侦办。办案民警调取了李某名下所有银行卡的交易明细,之后又查看了李某的微信交易记录,发现其中几笔交易与被盗刷银行卡的交易记录相吻合。面对民警提出的质疑,李某说她的微信没有绑定被盗刷银行卡,否认这些消费与她有关。
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办案民警从支付宝公司调取到了李某的支付宝账户。经比对,民警发现李某银行卡里的钱都被她本人消费或转账到她的其他银行卡里。至此,“盗刷者”终于现出原形。
原来,李某2017年年初在微信群里赌博输了钱。因为没钱还赌债,她想到了用父亲存入的车贷还债。除了还赌债,李某还用卡里的钱消费。今年4月份,无法向父母交代的她又萌生了报假警的念头……
民警严厉批评了李某,并告诉她谎报案情的严重后果。面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博
通讯员 刘任毅 刘雅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