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什么意思(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4月8日ST天山(SZ300313)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报告中显示,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6,300万元、营业收入10,700万元至1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之规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根据10.3.2条,公司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由于目前审计工作尚在继续,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基于谨慎考虑,充分提示风险,公司继续按照业绩预告口径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我认为ST天山如果退市将会失去更多的融资方式,失去充沛的现金流,随着品牌知名度迅速下降,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开展,一旦退市,那么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就大幅下降,使得退市的公司的人才质量下降,从长远来说,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