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折旧是根据什么填报的(本年折旧是根据以下哪一项填报的)

随着部分单位开始复工复产,小编也接到越来越多年定报的咨询,

填报指南已经为大家安排上了,先说说商业。文末有指标详解视频,超详细不要错过

批零住餐年定报填报小贴士

批发和零售业主营情况(E104-1/E204-1、E104-3/E204-3表)

1.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表填报口径:包括:本单位所属的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经营地在外省市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不包括:本单位所属的二级法人单位或外地法人单位。

2.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表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用于本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对外营业的面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以及对外出租场地。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

3.与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有关的所有报表中的所有经济指标均包含增值税。

4、批发和零售的区分:按销售对象和销售用途区分,不按销售数量区分。零售:非生产、非经营用的,非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最终用于生活消费或者公共消费。批发: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如:某服装公司在大型商场内有柜台,该公司与商场结算的金额为批发额。

5、服务营业额:包含汽车维修、电话卡销售、租金收入、药店代煎业务、各种软件和设备的安装服务等服务性收入。

6、销售网点个数:根据本年网点变化情况实时更新。

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S204-1、S104-3/S204-3表)

1.表中所有指标均应>=0。

2.表中所有价值量指标计量单位为千元。

3.表中所有价值量指标都含增值税(销项税)。

4.营业额=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其他收入。

5.公共网络交易平台:指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

6.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面积只是餐厅和后厨的面积,不应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的面积,应与餐费收入指标相匹配,住宿业单位注意不要把客房面积填入。

7.其中:通过移动端实现的消费收入该项目在(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项目下,故不包括客房收入与其他收入。移动端实现的消费收入:指通过手机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只是一种支付方式,与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收入不是同一概念,请勿混淆。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收入:指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平台取得订单实现的收入。

8.营业额通常应大于S103表中营业收入指标,若两者相等请核实营业额是否含增值税(销项税)。

财务状况(E/S103、E/S203、BJE/BJS203-1表)

1.以法人口径填报,报表数据应包含分公司数据,不包含子公司数据。

2.数据来源请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选取,主要分三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科目表。

3.资产负债类指标均为净额。

4.定报新增指标“固定资产原价”及更名指标“应收账款”,上年同期数需要自行填报(无系统带入),请勿漏填。

5.应付债劵。2019年年报资产负债类指标取消了非流动负债合计,缺少了总项指标,只保留了其中:应付债券,请勿漏填该指标数据。

6.本年折旧。累计折旧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取数填报,而本年折旧则不能直接取数。本年折旧要根据“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数值填报,不能直接用累计折旧的期末数减期初数倒挤。正常情况下,除了当年新开业企业外,累计折旧要大于本年折旧,只有存在资产清理报废的情况,冲减累计折旧,才会出现累计折旧小于本年折旧的情况,注意本年折旧不能冲减,也不要漏填。

7.研发费用。填报原则:“研发费用”会计科目单列的直接填报。未单列的,“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需提取填报,相应的将“研发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剔除后填报“管理费用”指标,同时,“管理费用”上年同期数变动后会出现B类错误,请联系统计部门解锁填报澄清说明;“研发费用”计入其他费用及成本的不需要拆分提取填报。

8.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属于计算填报指标,需要选择公式后计算填报。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置留抵,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为负数时不能以0填报)。同时,多产法人单位,请勿漏报独立报税分公司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