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固定扣除额是什么(个税法定扣除额)

个税在改革之后,相对来说个税的税负已经降低了很多。个税更是处在改革的过渡期间,在此期间个税的计算逻辑会慢慢完善的。

当然,我们作为纳税人对于个税的计算,还是需要多多少少了解一下的。

工资税点是多少?

对于工资来说,适用的税点为3%-45%。当然,这里的税率需要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判断。

具体来说,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不是单一固定税率,而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基本的原则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越高,适用的税率也会变高。

根据具体的税率来看,税率之间的差异还是很大的。毕竟,对于工资来说最低的税率只有3%,而最高的税率可以达到45%,它们之间差了15倍!

而且工资薪金所得由于在年度汇缴清算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预扣预缴的税率和汇算清缴的税率也会出现差异。

举例说明:

1、假设虎虎的月工资是10000。另外,每月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1750、专项附加扣除是2000。

虎虎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750-2000=1250。

适用的税率是3%。

应纳个税=1250*3%=37.5。

对于虎虎来说,由于年应纳税所得=1250*12=15000<36000,所以虎虎在预扣预缴时,每个月适用的税率都是3%、缴纳的个税都是37.5。

2、假设虎虎的月工资是120000。另外,每月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1000、专项附加扣除是2000。

一月份,虎虎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21000-2000=92000。

适用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应纳个税=92000*10%-2520=6680。

二月份,虎虎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00*2-5000*2-21000*2-2000*2=184000。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是16920。

累计应纳个税=184000*20%-16920=19880。

本月应补税额=19880-6680=13200。

其他月份的基本计算过程,和一二月份的类似,虎虎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小结:

通过上面的两个例子,我们就能发现区别了!第一个例子当中,由于工资低,一年当中每个月适用的税率都是一样的。毕竟,个税税率和收入有直接的关系!

而在第二个例子当中,由于收入高,随着时间的推移适用的税率也是逐步增高。第一月的时候,适用的税率是10%,而到了第二个月适用的税率就变成了20%。

当然,后面几个月的计算过程,虎虎没有列出来。实际上在第二个例子当中,到了11月的时候,适用的税率已经从最开始的10%,升高到了45%的最高税率。税率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个税税率又降低了

个税的变化还是很快的,这不专项附加扣除,已经从六项变成了七项。对于我们来说,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后,又能降低我们适用的税率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限额是每月1000,即使按照夫妻双方平摊扣除,一个人每月还能添加500的税前扣除额呢!

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这500或1000的税前扣除额,关键时候再小的金额都能影响使用的税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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