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合同上的保证金是什么含义)

天同财税郭老师

一、区别




二、增值税处理


1、定金:是签订合同所约定,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视同收到预收款,按照预收款缴纳增值税。


2、订金: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只是一种潜在的购买意愿的表示,并不签订合同,因此普遍观点认为:不征收增值税。


3、押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我们可知道:押金不属于其规定中的价外费用之列,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但是针对包装物押金,是有例外规定的。

(1)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需直接 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 对于包装物押金不予退还或者超过一年以上不退还的,需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在实操中,为了规范财务和税务管理,对于押金的定性,宜遵循“收取应退”的原则。


4、违约金 :具体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合同未执行:意味着并没有实际应税业务发生,因此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对于价外费用的界定,无需缴纳增值税。

(2)合同已执行,可通过如下案例来解析:

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甲为乙提供产品,乙支付甲货款。 如果:甲公司因违约支付给乙公司的违约金,乙公司收到违约金无需缴纳增值税。如果:乙公司违约支付给甲公司的违约金,甲公司收到违约金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关键取决于违约金的具体形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关于价外费用的界定。

5、保证金

保证金本身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如果以后做收入的,就要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