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要约与承诺的法条(合同法约定和承诺的相关法条)

合同法约定和承诺的相关法条

关于要约和承诺的定义

合同法中,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另一方接受该意思表示的行为。

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要约和承诺成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要表达出完全确定的意思。

同时,要约和承诺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满足书面形式要求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要求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另外,对于某些特殊的要约和承诺如招标、竞标等,还需要从专门的法律规定入手。

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可以通过行为或者声明的方式进行。要注意的是,要约方仅可以在承诺方接受之前撤销其要约。而承诺的撤销则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会降低对方的利益。此外,如果要约方格外约定了撤销要约需要通知承诺方的时间或方式,则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撤销,否则一旦违反就会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法中十分重要的两个概念,对于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签署合同的双方来说都需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这些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同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时刻留意相关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