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停车罚多少(临时停车罚多少)

你注意到了吗?4月8日,清远市政府1、2号楼停车场开始试运营了。

记者在清远市政府停车场看到,进出口收费系统已经开始使用,但并未实际收费。在停车场进出口,摆放有清远市德晟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告示》,其中注明受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该公司负责市机关办公大楼1、2、3、4号楼停车场的运营管理。日前,停车场已于2018年12月份完成场地升级改造,拟于4月8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为期7天。

《告示》称,停车场在试运行期间免费停放,试行结束后,将按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1、2、3、4号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实施收费。

《告示》中还提到,请场内累计停放时长达72小时以上非本机关大院的办公车辆或长期占位的“僵尸车”于2019年4月14日前驾驶离场,逾期未驶离则视为临停车,将按临停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对于停车场内无人认领的车辆,将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后果自负。”

停车收费标准请点击《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停车场将收费,小车24小时限价20元》

【文字】全媒体记者/黄玉熹

【摄影】全媒体记者/曾亮超

【作者】 黄玉熹;曾亮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