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今年金融机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是“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期间,兴业银行长泰支行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帮助金融消费者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为了确保今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在集中宣传活动中,突出对‘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职责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认知度。对于消费者咨询或投诉比较多的问题要进行整理归类并于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市金消保协会。
本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主题,主题之一就是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当前,全国各地出现的金融诈骗案件可谓花样百出。针对这些实际案例,我们此次活动的首要目的就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风险防范和客户备付金相关知识及支付账户的风险防范,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同时,我们还会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根据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武声告诉笔者。
本次活动主题之二,就是现场工作人员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实施办法》中的基本内容,尤其是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 而本次活动的主题之三则是继续加强落实《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形式多样,宣传方式喜闻乐见
为了强化活动成果,我们的工作人员通过积极组织解读《实施办法》 ,就是为了确保宣传人员在活动期间可以准确无误地为前来咨询的消费者答疑解惑。
网点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展板等宣传形式,重点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8项法定权利、金融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12363”金融消费权益投诉咨询电话及受理范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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