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
是城市交通文明建设的助推剂
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
在八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都有这样一群“闪闪发光”的人
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不断努力着……
无论风吹日晒
始终坚守岗位,守护平安的交警
遇斑马线有行人经过
果断停车让行的“榜样司机”
遇老弱病残过马路
主动上前帮助的“无名英雄”
……
为迎接2020年12月2日第九届“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大力弘扬平安交通正能量,全面培树交警、驾驶人、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面典型代表,营造交警和交通参与者共管共治共享福建文明交通的新风尚,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组织开展以“争做文明交通人 筑牢交通安全线”为主题的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暨我推荐我点赞“爱心路上”感人事迹活动。
内容可以是
交警
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感人故事
也可以是
交警、交通参与者
排除险情、扶危济困、救死扶伤等感人事迹
还可以是
交通参与者
安全驾驶、文明礼让、互助互爱等文明行为
在路上
你经历过或遇到过
哪些爱(暖)心瞬间
请将这些美好的故事
推荐给我们吧
▽▽
01 格式要求
需提供原视频(尽量提供格式为高清MP4格式,尺寸为:1080*1260)及1份300字左右简要事迹电子文档,附上拍摄单位(机构/个人)及被拍摄人/集体名字联系方式。
02 投稿方式及评选时间
1. 投稿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将感人事迹文字介绍电子版、视频发送至517544033@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感人事迹征集活动”。
2. 所有投稿作品尽量注明拍摄者姓名、被拍摄者姓名简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 征集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作品均无评选资格。
征集作品的评选办法
我们将另行公布
为感谢大家的积极投稿
此次征集活动准备了丰富的
奖项福利!!
01 征集阶段
凡是社会自主投稿人士,通过初审,进入入围阶段即可获得200元加油卡/代驾券3次(20公里内)(二选一)。
02 获奖阶段
1.最佳记录奖(10名)
若供稿者为单位/机构获奖的,即提供奖杯+证书;
若供稿者为个人获奖的,即提供奖杯+证书+800元加油卡。
2.十大“我推荐我点赞——爱心路上感人事迹”
事迹获奖代表评选10个事件,将获得奖杯+证书+3000元现金奖金+500元加油卡。
福建交通好故事!
由你讲给大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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