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营业所(什么是营业所得税)

作者:王国华律师

此文摘自王国华律师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

一 在中国没有经常住所或营业所的申请人,申请专利或优先权应向专利部门提供哪些文件

申请人是本国人的,不存在没有住址的情形,但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首先要求确定该外国申请人在中国是否有经常住所或营业场所,在确认申请人是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后,应当审查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国籍、注册地是否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申请人所属国同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协议;

(2)申请人所属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 成员国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3)申请人所属国依互惠原则给外国人以专利保护。

否则,即不予受理。

二 什么是专利申请中的一申请原则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中,当一件专利申请包含了两项以上完全不相关联的发明时,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修改其专利申请,使其符合单一性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拒绝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三 被授予专利之前,申请人是否可以撤回专利申请

在授予专利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专利局一经收到,申请予以撤回。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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